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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工作!这个通知印发

2026-02-02 15:49:46      访问:16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夯实本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基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动态核查

依托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建管平台),每月对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配置数量进行核查。对于人员配置数量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将通过建管平台对企业进行提醒,督促企业加强人员配置。对于人员配置数量严重不足的,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状态调整为其他,无法承接新业务(含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和直接发包的项目)。企业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标准后,可通过建管平台申请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状态。对于逾期未改正的企业,由市、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吊销等行政处罚。


二、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动态核查

为严厉打击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每月对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动态核查。对发现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在单位不一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长期不在本单位履职的,将对其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状态调整为其他。申请本市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一年内已在其他两家及以上不同企业办理过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三、加强电子证照状态异常核查工作

市、区两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及建设工程参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查验工作。对于非有效状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沪建规范〔202410号)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恢复安全生产条件。对于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非有效状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督促企业及时更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恢复证书有效状态,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应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一案双罚本通知自202611日起执行。

四、专业视角:政策核心解读与企业应对要点

1. 监管趋势的核心:从“静态审批”到“动态穿透”
本次通知标志着监管重心发生了根本性转移。主管部门通过“建管平台”实现月度自动核查,意味着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已从传统的事前审批、事后抽查,转变为 “事中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即时处置” 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企业必须摒弃“取证即过关”的旧观念,建立与之匹配的、持续性的合规内控机制。

2. 企业运营的“生命线”:人员配置的真实性与持续性
通知反复强调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的核查,并严厉打击证书挂靠。这明确要求企业:

人证合一,社保一致:确保安管人员(A/B/C证)的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单位与证书所在单位必须100%一致且连续

动态匹配,及时调整:须建立预警机制,随时关注人员流动,确保配置数量在任何随机核查时点均满足许可条件,避免因人员离职、调动导致许可证状态异常,从而丧失投标与承接新项目的资格。

1. 电子证照状态成为业务开展的“实时晴雨表”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书的“有效”状态,已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即时通行证。状态一旦被调整为“其他”,业务将立即陷入停滞。企业必须将 “每日查验核心电子证照状态” 纳入常态化管理流程,如同查看企业银行账户一样重要。

此项政策的严格执行,实质上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一次全面“压力测试”。它倒逼所有企业必须将安全管理从“文件规定”真正落实到“人员、岗位、日常”之中。对于企业而言,应对之道在于构建前瞻性、系统化的合规保障体系。这包括建立专业人员的长期规划与储备机制、实施证书与社保联动的动态监测,并形成应对核查预警的快速反应流程。在此过程中,一个深谙本地政策口径、能提供常态化维护支持的专业合规伙伴,将成为企业稳健经营、规避重大风险的重要助力。

本文来自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中心,由上海国运昌盛科技有限公司顾问团队提供专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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